18《 一夫多妻真是合乎神的心意 ?》

18《 一夫多妻真是合乎神的心意 ?》

在<聖經>中,一夫一妻制是最符合神心意的理想婚姻。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(創2:24)「神說,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」(申命記17:14-20)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(出20:17)聖經中曾經有多妻的人物 ,這都是對神缺乏信心和俗世的表現, 其後帶來悲痛的後果。如:

  • <亞伯拉罕>雖然神一早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如同塵沙多(創13:16),但撒拉因為她認為自己不能懷孕,便把使女夏甲给了她丈夫為妾,當妾懷孕後,就輕視她的主母,家庭就出現爭吵不休(創16:4-6), 神更請楚說明只承認撒拉的兒子以撒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。(創21:12)夏甲所生的阿拉伯民族更是成為以色列的敵人;
  • <大衛>大衛多妻,王子們互鬥,攘成無法挽回的悲劇,長子暗嫩姦污妹妹她瑪,她瑪的直系兄長儲心積累殺害長兄暗嫩,並導致押沙龍的逃亡。(撒下十三章);
  • <所羅門>有1000位嬪妃,他違反了上帝的吩咐「 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」,又為了討好外邦妻子,為她們在耶路撒冷廣建偶像祭壇,並親身參與她們的祭拜。這使耶和華的震怒臨到,禍及自己、後代和國家(王上11:1-25)。

我認為即使神允許一夫多妻發生不代表是符合神的心意, 就好像現今社會有很多不公義的事情, 完全都是出自人的慾望和弱點。神允許這些事情發生是因為「人的心硬」(太19:8)並不代表符合神的心意。 當然神也有衪的目的,而神是一個慈悲的神,如果人們悔改衪會原諒人的過錯。但如果「打著神的名義」去做違背神心意的事,卻屬於截然不同的另一回事了。

《 要成為神必須要遵行一夫多妻 !》

Old men with their young wives

楊百翰說:「唯一能變成神、甚至變成神眾子的人,是進入一夫多妻制的人。其他人也能獲得一種榮耀,甚至可能獲准來到天父與子的面前,但是他們無法像列王一樣在榮耀中統治,因為曾經有祝福給他們,而他們拒絕接受。」證道錄 11:268–269 (1866年8月9日)。

根據教會歷史文章,「主向他們( 約瑟和哥哥海倫)透露,男人和女人的婚姻要持續到死亡以後,就必須透過聖職權柄來締結婚姻,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聖約,並信守他們的聖約才行。達到這些要求的人就能繼承超升的各種榮耀祝福。

那些得到超昇的人,我們知道他們「將成為神」。生命是「永遠到永遠」而且「一切事物都服從他們」,包括那些沒有得到超昇的天使。(教義和聖約132:20)

主繼續談到多重婚姻,也談到由於亞伯拉罕的忠信,祂立下聖約要祝福他有無數的後裔一事。主從太初就制定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婚姻,以實現祂的計畫。不過,有時候,主會授權進行多重婚姻,作為在正義家庭中養育子女,為他們帶來超升的一種方法。」」

41神才是法官【 聖徒第一冊】https://www.churchofjesuschrist.org/study/history/saints-v1/41-god-must-be-the-judge?lang=zho

沒有高榮婚姻者將永遠成為天使(僕人)

根據教義和聖約132章15-17節, 沒有高榮婚姻的人將永遠成為天使,天使是服務的僕人, 為得著永恆榮耀的人服務直到永遠。

「15所以,如果人在這世界上娶妻,不是藉著我或我的話語娶她,而他與她、她與他只在他在這世界上時立約,他們死後,離開這世界時,他們的誓約和婚姻就沒有效力;所以,當他們離開這世界時,他們就不受任何律法約束。
16所以,當他們離開這世界時,他們也不娶也不嫁;而是被指定為天上的天使,那些天使是施助的僕人,為那些配得到更多、更大、更重的永恆榮耀的人施助。
17因為這些天使沒有遵守我的律法;所以,他們不能被擴大,而要依然孤獨、單身,在他們得救的情況下,沒有超升,直到全永恆;從那時起都不是神,而是神的天使,永永遠遠。 (教義和聖約132:15-17) 」

雖然這項 “神聖的啟示” 只維持了50年,但摩門教徒相信復活後在高榮國度中仍然可以繼續一夫多妻。 在教會中,有好多非常忠信的姊妹仍然是單身,她們擔心將來會成為天使,但教會教導如果她們繼續保持忠信, 在高榮國度中神會安排丈夫給他,成為他其中一位妻子。

<下一頁> 一夫多妻的總結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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